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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必威 “我们身边的榜样—每周一星”的

各年级:

为充分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榜样模范作用,促进校风、院风建设,不断丰富和提升“文明生活,健康成才”的内涵,用贴近生活的成功实例激发广大同学的责任感、进取心和创造力,引导青年学子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努力成为理想远大、素质全面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开展“我们身边的榜样——每周一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3-15周,每周一次

二、评选对象

全院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积极上进,态度端正。

4、已评为“每周一星”的人选,一年之内不得再次参评。

5、已递交的评选材料,一学期内有效。

四、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班团委推荐本班具有突出特长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在校学生成为本学期“每周一星”候选人。

2、年级考察。年级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本年级其他班级意见的基础上,向学院推荐。

3、学院审定

    学院全面审核各年级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最终选出的人选进行院内公示,如有重大意见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奖励办法

1、经评定的人选,由学院授予“必威每周一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在学院年度表彰大会上,对本学年“每周一星”进行表彰。

六、评选细则

具体评选资格是在以下8个领域中,任意一个领域表现突出者:

学习之星:热爱专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勤奋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在各种专业技能考试中获得优异成绩。

奉献之星:尊老爱幼,品德高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主题健康向上;参加好人好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社会反响参加好人好事活动。

科技之星: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各种科技竞赛活动及比赛锻炼和展示自我。

文体之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院级以上的各重大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

管理之星:积极组织集体活动并担任重要岗位,发挥关键作用;组织观念强,举办的活动有意义、有影响、反响好。

自强之星:勇于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在与困难作斗争的过程中,表现出不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进步之星:自我教育、约束能力增强,积极要求上进,学习态度有改观,学习成绩进步明显。

就业之星: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响应国家就业政策,参与各项企业招聘,并成功就业。

七、评选要求

1、要切实加强对每周一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参照评选细则,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每周一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推荐表格可到团委学生会群共享或学院网站下载,各年级于每周三之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以及推荐人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

必威“我们身边的榜样——每周一星”候选人推荐表

 

       2

 
必威“我们身边的榜样——每周一星”评选安排

 

 

 

 

必威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