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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必威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工作,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0 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文件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2018〕151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8000元。

三、推荐人数

3人

四、基本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4%。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4%(以“平均学分绩”进行比较,下同),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CET-6成绩合格优先推荐(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英语四六级考试推迟举行,故CET-6成绩合格不做硬性规定,但CET-6成绩合格学生优先推荐)。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担任班长、团支书、养成教育辅导员、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个人综合奖励。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对于学业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4%,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评审程序

1.摸底。所有2019-2020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4%的学生按照要求填写《附件4:2019-2020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一览表》,并准备证明材料原件,于2020年10月9日上午10点前将附件4电子档和证明材料原件交至学工办(逸夫楼105)各年级辅导员处。

2.资格审查与摸底情况公示。年级辅导员审核材料,汇总填写《附件4:2019-2020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一览表》,并于2020年10月9日下午下班前在年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3.综合素质测评与公示。各班班主任和学生组成班级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对所有摸底学生进行基本素质测评,学院对所有摸底学生进行知识与学习能力测评、创新与实践能力测评,最终由各年级辅导员汇总《附件6:2019-2020学年必威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并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9点前在年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4.本人申报。符合所有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按照《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并打印《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要求填写并打印《附件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并提供1套《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

5.评审及公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提交材料,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等额推荐出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正、公平。

6.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xfbc.hnedu.cn/GXBM/login)进行提交,导出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由学院统一填写《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签章后交至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7.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以教育部批准的名单为准。

8.国家奖学金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申报学生材料要求

1.《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档、纸质档两份,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份,需随纸质档审批表报送);

2.《附件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电子档、纸质档一份);

3.《附件4:2019-2020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一览表》(纸质档一份);

4.《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和以“平均学分绩”为排名方式、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纸质档一套),教务办打印审核签字盖章。

5.所有电子档、纸质档均交至院学工办(逸夫楼105)各年级辅导员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下午15:00前。

七、评审要求

1.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

2.为广泛接受全校师生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学院在各年级和各班级QQ群、学院公告栏、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各班级应及时将推荐结果告知本班学生。

欢迎广大师生对国家奖学金受助学生的思想、品质、学习工作、生活表现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必威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会在三日内给予答复,如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联系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必威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监督邮箱及电话

姓 名

邮 箱

电 话

分 工

周筱芬

22010086@qq.com

13786200416

党委副书记

肖爱军

289275463@qq.com

18890330398

学工办主任、19级信安、物联网、软件辅导员

王艺蓉

281423554@qq.com

15200343780

17级计算机、软件辅导员

郭 喆

283132431@qq.com

15200790716

19级计算机、大数据辅导员

袁东统

1045386967@qq.com

18270839909

18级辅导员

周姣术

1013569432@qq.com

18390230816

17级网络、信安、物联网辅导员

学院

学生工作

办公室

jsjxgb@hnust.edu.cn

0731-58290166

 

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xgczzb@hnust.edu.cn

0731-58290703

 

 

 

 

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范式)

4.2019-2020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一览表(样表)

          5.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学生建议名单表

6.2019-2020学年必威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国家奖学金)


                                                                                                                                   必威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