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党委 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20 访问量:
院属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校党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认真开好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方法措施与组织程序
紧密结合党支部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
2.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此外,各党支部委员会需结合师生中反映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对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问题查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存在随意涣散现象;是否按照规定次数和要求组织党支部“三会一课”,是否存在宽松软现象;党支部组织生活与实际工作结合度如何,是否存在应付了事现象;对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虚化弱化现象;党支部委员团结协作推进工作情况,是否存在相互推诿现象。
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此外,需要结合师生反映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还需要对照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进行查摆:2022年全年是否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学习与活动等,是否存在组织纪律散漫现象;按照党支部要求及时缴纳党费和提交党员相关材料情况,是否存在拖沓现象;在校园文明和勤俭节约习惯养成中,是否存在不文明行为和铺张浪费等现象;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率先垂范情况,是否存在党员意识淡薄现象。教职工党员还需要结合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查摆;学生党员还需结合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坚决制止歪风邪气,共同营造优良校风院风学风等情况进行查摆。
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支部班子的问题清单须集体研究会诊。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生活困难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会形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按照学习动员、自我总结、支委初评、大会评议、组织评定等程序进行,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大党发〔2016〕4号)的有关要求,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评议程序,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应将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组织评定的重要依据。
4.客观公正做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所有党员都应在自己所属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具体咨询校党委组织部)。
5.认真开展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逐项改进提高。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每名党员应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确定1-2个方面作为2023年度重点整改项目(须在整改清单上标明),着力从根本上每年解决1-2个突出问题。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并在2023年度民主评议中对每名党员进行整改情况评价和点评,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党员和群众中反映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分析和反思,各党支部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确定2-3个方面作为2023年度重点整改项目(须在整改清单上标明),着力从根本上每年解决2-3个突出问题。通过逐年的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院党委要加强对各党支部的整改督促和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2021年度党员个人重点整改项目由院党委负责督查核实,党支部重点整改项目整改情况由院党委汇总上报党委组织部(见附件9)。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
(三)组织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院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实的工作举措,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民主评议评出好效果。
2.强化组织领导。院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直接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高质量完成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应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情况,深入各党支部开展指导,全程参加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进行点评,掌握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3.有序组织实施。院党委应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要求,明晰具体安排,落实落细关键环节,有序规范召开党支部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
二、 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
院党委要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大党发〔2018〕27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要求组织好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
(一)述评对象
全院所有党支部书记
(二)述评内容
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的重点是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传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上级决议、指示情况;落实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持续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情况,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在目标管理考核中的示范引领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完成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情况,落实上级交办的具体任务情况。联系服务师生情况,主要包括倾听党员、师生员工意见情况,深入师生员工、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情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抓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廉政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主要包括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对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作出说明。各党支部书记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确定2-3个方面作为2023年度重点整改项目,着力从根本上每年解决2-3个突出问题,在下一年度“双述述评”中须重点报告重点整改项目整改情况。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各院党委和各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院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
(三)述评程序
1.述评准备。党支部书记认真对照职责要求,围绕述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在党支部内征求意见,报院党委审核。
2.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接受党员评议,召开支部大会述职前向院党委报告,院党委派人到会进行指导。
3.向院党委述职。院党委召开述职评议大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述职。参加述职评议会议人员为院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可邀请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参加。由院党委书记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接受与会人员评议。
4.评定等次。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根据支部党员大会和集中述评情况,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对党支部书记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 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不超过支部书记比例的10%评定“优秀”等次的支部书记,院党委对评定结果进行通报。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作为党内评优的重要参考。
在“双述双评”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支部书记由校党委通报表扬;对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由院党委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在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各党支部将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需经本人签字确认)、述职评议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2021年度党支部重点整改项目整改情况和各党支部班子、党员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整改承诺等材料(包括电子档)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于2023年3月15日前报艾源源老师,同时要留存各党支部。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湖南科技大学党员相互评议测评票
3.湖南科技大学群众评议党员测评票
4.湖南科技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5.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 支部党员大会测评票
6.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支部党员大会测评情况汇总表
7.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集中述职评议测评票
8.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述职评议情况汇总表
9.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度党支部重点整改项目整改情况
中共必威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