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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

各教学院党委:

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激励先进,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大党发〔2017〕88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大政发〔2017〕79号)文件精神,校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名额

1.评选表彰对象:本科学生和研究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

2.评选表彰名额:全校按学生正式党员10% 的比例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147名(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教学院可在推荐的优秀学生党员中推荐十佳学生党员候选人1名,经专家评审产生十佳学生党员10名。

二、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政治立场坚定,表现突出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6.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20%;专业技能考试(如计算机等级考试、程序员、会计师考试等)合格;外语等级考试达到一定要求: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三级考试(PETS-3)。 当学年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各学院党委要重点推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党员。

三、十佳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十佳学生党员除具备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学年获得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并有2项以上(含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综合奖励。

2.担任过党支部委员职务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显著;积极参与党的建设工作,并在理论学习、党性修养、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1.提名。充分运用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一般从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酝酿讨论,提出推荐对象报学院党委。

2.考察公示。各学院党委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可推荐的名额和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推荐对象建议人选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3.审查和评审。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学院党委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产生十佳学生党员,审查和评审结果报校党委审定。

4.表彰奖励。经评定的优秀学生党员和十佳学生党员,由校党委授予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党员”“湖南科技大学十佳学生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好学生党员评选表彰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各学院党委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3.各学院党委在519日(星期下午5:30前,将《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党员审批表》和《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党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3,一式两份)、十佳学生党员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一份)及其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的纸质版和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雷鸣;联系电话:58290006;电子邮箱:dwzzb@hnust.edu.cn

附件:1.各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党员名额

2.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党员审批表

3.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党员情况汇总表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各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党员名额

序号

党组织名称

学生正式党员数

推荐名额

1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

119

12

2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107

11

3

机电工程学院党委

109

11

4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83

8

5

必威党委

72

7

6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66

7

7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党委

44

4

8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党委

25

3

9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31

3

10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党委

96

10

11

人文学院党委

69

7

12

外国语学院党委

47

5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59

6

14

教育学院党委

62

6

15

商学院党委

144

14

16

艺术学院党委

74

7

17

体育学院党委

41

4

18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33

3

1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38

4

20

潇湘学院党委

149

15

说明:正式党员人数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1231

优秀党员名额按正式党员人数的10%确定,有余数的四舍五入。


附件2:

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党员审批表

性别

民族

一寸

免冠

照片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转正时间

所在院(系)、专业和班级

所 任 职 务

学习

工作

经历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学院

党委

推荐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学校

党委

审批

意见

(盖 章)









注:1.学习工作经历从初中学习开始填写;2.主要事迹尽量言简意赅;

3.此表正反两面打印;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留存学院。


附件3

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党员情况汇总表

党组织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专业班级

综合测评成绩

英语等级考试情况

专业技能考试情况

获校级综合奖学金情况

获得校级(含)以上综合奖励情况

是否参评

十佳学生党员

名次

同年级同专业人数

 

 

 

 

 

 

 

 

国家级:

1.

省级:

1.

校级:

1.

 

 

 

 

 

 

 

 

 

 

 

 

 

 

 

 

 

 

 

 

说明:

1.各学院将所有推荐参评优秀学生党员的人员信息如实填入此表。

2.获得校级(含)以上综合奖励情况依次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的顺序进行填写。

3.各学院可在推荐的优秀学生党员中推荐十佳学生党员候选人1名,在是否参评十佳学生党员’”一栏中标注,其他人员此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