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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七一”期间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预通知》精神,为全面掌握我校生活困难党员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关爱帮扶工作,现就做好2019年开展“七一”期间走访慰问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范围和推荐名额

1.走访慰问范围:全校生活困难党员(含学生党员)。

2.推荐名额分配:我校共推荐8名,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可推荐困难党员1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二、确定困难党员的程序

1.公告。摸底前,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将申请确定困难党员的基本条件和相关程序以适当的形式向所属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进行公告。

2.推荐。每个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原则上可向学校推荐1名。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申请人员困难程度、现实表现,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3.公示。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将确定的初步人选名单,在党务公开栏或其他适合公示的地方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公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

4.审核。校党委组织部对初步人选情况进行把关、核实、汇总

5.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将推荐情况上报湘潭市委组织部。

6.审批。经湘潭市生活困难党员温暖关怀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进行节日性慰问

三、工作要求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向学校推荐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生活困难、急需帮助的党员,并根据实际将有关表格在2019年6月28日前(附件1、附件2报送纸质档二份)报党委组织部。地址:综合楼404,联系电话:58290006,电子邮箱:dwzzb@hnust.edu.cn。


附件:

  1.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预通知》

2. 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对象申报审批表

3. 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对象汇总表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6月24日


附件1

关于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

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工委)政工(人事科),各大中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关爱帮扶工作,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七一”期间对全市部分生活困难党员和因公牺牲(殉职)党员家属等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申报原则

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市级慰问对象,要优先考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生活特别困难的基层党员干部,优先考虑投身三大攻坚战、急难险重任务和见义勇为时因公牺牲、致残的党员及家庭,优先考虑近三年未受到市级以上关怀帮扶的对象,既突出重点、树立导向,又注意统筹各个类别、保持相对均衡。

二、慰问对象条件和标准

根据《湘潭市生活困难党员温暖关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潭办发〔2012〕3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此次慰问帮扶对象主要为以下四类:

1.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来源,导致生活特别困难党员;

2.家庭或个人因重大事故、重大灾害、重大疾病和严重残疾,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3.为党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各行业各各条战线表现特别突出、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和战胜自然灾害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

4.近年来因公牺牲(殉职)党员家庭。

根据《办法》规定,上述第一、二、三类党员按照1000元/人的标给予节日性走访慰问;第四类党员家庭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特殊性帮扶慰问。

三、慰问形式和资金安排

此次慰问,市本级采取将慰问经费拨付至各地各单位,再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慰问的方式进行。其他未上报到市里的生活困难党员,各地各单位可从本级关怀帮扶资金或者留存党费中配套资金进行集中走访慰问。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市级慰问对象,并及时更新生活困难党员信息库。各地各单位党(工)委组织部门要根据《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名额分配表》,认真填写《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对象申报审批表》(附件2)和《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对象汇总表》(附件3),并负责对申报对象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核实、审批、备案,并于7月12日前上报慰问情况,如有特殊情况未及时开展走访慰问,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市委组织部将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慰问情况进行核查。

《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对象申报审批表》由各地各单位组织部门自行存档保存,《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对象汇总表》加盖党委公章后,于6月28日前将报市委组织部党员管理科(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联系地址:市委大楼1205室;

联系人:周龙;

联系电话:58583275。


附件:1.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名额分配表

2.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对象申报审批表

3.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对象汇总表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 日


附件2

编号:

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对象

申报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入党时间


工作单位


本人月收入

(元)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党组织关系

所在支部名称


流入地党组织名称(流动党员填写)


流动党员活动证编号

(流动党员填写)


申请补助类别

(在类别括号内打√)

1、节日性走访慰问( )

2、特殊性帮扶援助( )

直系亲属收入情况

与本人

关 系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

月收入

(元)





















申报情况

(包括本人或家庭基本情况、困难程度和原因,以及已享受其他各类补助形式、金额)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基层党组织意见


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字) (党组织印章)

 年 月 日

呈报单位意见


建议按 类别补助 元。


 负责人(签字) (组织部印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呈报单位(含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党(工)委组织部(政工科)、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组织部、大中专院校组织部)自行保存;

2、直系亲属主要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3、此表A4纸双面打印,可自行下载。


附件3:

湘潭市2019年“七一”慰问对象汇总表

    党组织(盖章)                填报时间: 年    

序号

性别

出生

年月

入党

时间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基本情况